本報11月4日訊(記者 柳德新 通訊員 鐘永紅 唐造時)我省將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以貧困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為主體的金融產業扶貧工作。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簡稱“省聯社”)、省扶貧辦近日聯合出台《關於開展金融產業扶貧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規定,凡建檔立卡的貧困農戶,經評級授信後可分別獲得1至5萬元小額信用貸款,並可獲貼息支持。
  省聯社、省扶貧辦提出,力爭貧困地區法人行社(農信社、農商行、農合行)每年各項貸款增速高於當年當地市(州)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貸款高於當地市(州)上年同期水平;以縣(市、區)扶貧辦建檔立卡貧困戶資料為依據,以貧困農戶信用等級評定辦法為標準,公開規範評級授信,使1-5萬元以內授(用)信貧困農戶每年持續增長。同時,積極發展農業產業鏈金融,推廣“公司+貧困農戶”、“公司+合作社+貧困農戶”、“合作社+貧困農戶”等模式,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通過自身信用或產業訂單為聯結的貧困農戶進行擔保,擴大貧困農戶授(用)信額度。
  《意見》明確,小額信用貸款對象主要面向參與產業扶貧項目或自主選擇較好的小型生產經營項目、新識別的建檔立卡貧困農戶。對帶動貧困農戶共同致富的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也可享受貸款。貧困農戶貸款貼息,資金額度由各縣(市、區)在本地區對貧困農戶產業扶持資金標準(自治州不突破2000元/人,其他市、縣1000-1500元/人)上浮10%的範圍內自行確定,但不超過貸款合同約定的利息總額。
  據悉,省扶貧辦將支持有條件的重點縣建立300萬元以上的風險補償金,省聯社適度提高金融扶貧中不良貸款容忍度。  (原標題:貧困戶可獲貼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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